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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务实三招化解土地流转经营风险

日期:2020-03-19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部 【字号: 打印本页

  春耕农忙正当时,人勤春早盼丰收。在江苏省泰州市滨江镇双彭村的农田里,村两委会工作人员带领着当地农民在安徽人承包的860亩农田里开展春耕作业,这是泰州市疫情期间农业委托代管服务的一个缩影。泰州市有57.85万亩的土地流转给非本地人员经营,因疫情严格管控人员流动,极大地影响了这部分土地农业春耕生产,存在潜在的土地流转经营风险。为此,泰州市及时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采取开展委托代管服务、实施保险保费补助、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等多项举措,切实稳定土地流转、降低流转经营风险、全力保障农业春耕生产正常进行。疫情无情人有情,泰州市通过务实三招,主动作为,真正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后顾之忧,真正把土地流转经营风险降到最低,真正让农业农村部门、村两委会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后勤部长”,做到了抗疫春耕两不误。

  一是下好委托代管“先手棋”。针对当地农村承包地由外地经营业主流转经营占比较高的情况,泰州市组织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外地经营业主土地流转情况调研,确保排查到每一宗地块,分析疫情防控期间的经营风险,组织开展委托代管服务,帮助解决除草、施肥、田间管理等。当前,泰州市共委托代管87户,委托代管面积2.89万亩,接受委托代管人数129人,确保种养大户在回泰之前,春耕生产正常进行,此次在全省率先开展的委托代管服务减轻了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损失,进而降低了可能的弃租、抛荒等流转风险几率。

  二是推出财政保险“双补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受较大的经营负担,为此泰州市对于外来承租人,由乡镇农技部门主动开展委托代管服务,市财政对由此产生的委托代管服务费用给予50%的补贴。市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将在进一步核实数据基础上,对代管费用及时兑现补贴。同时实施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补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的政策性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市财政补助50%。疫情防控期结束后,由人保公司汇总并提供相应资料统一与市财政结算,补助经费由市财政承担。2020年2月11日—24日期间,高效设施农业共签单54笔,签单保费共计127.35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缴纳保费25.52万元,实际自缴保费12.76万元,享受政策补贴12.76万元。这些金融保险支持举措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送上了一剂“定心丸”。

  三是积极打造两条“畅通路”。通过详实的摸底调研发现,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用工、销售、融资等方面的困难。全市采取政策支持、组织保障、服务指导等措施,扎实推进政策落地,将解困作为稳定土地流转经营的“牛鼻子”,统一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协调交通、供销、商务等部门,积极畅通农业产销物流渠道,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复工,帮助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市农业农村局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简化程序、下放审批权限,快速办理“绿色通行证”,打造农资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深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田间地头排查滞销农产品信息,同时组织协调与大型商超、规模连锁企业的产销对接,积极开展肉蛋奶、蔬菜、水产品的订单生产、直采直销、社区团购,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截至2月25日,泰州市各网上平台,共提供各类农产品滞销信息552条,共有109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线151个农产品、形成农产品销量965.9吨、成交金额18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