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English

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 > 政策与改革司 > 农村承包地改革与管理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0-08-07 作者: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字号: 打印本页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管理的通知》(农办政改〔20209号)要求,我省要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改革工作,现就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农村土地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明确发包方、承包方权利义务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承包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依据。《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即承包农户依据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以不动产登记为前提条件,这明显不同于其他不动产权利,也决定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特殊重要性。目前,全省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整理、归档等管理工作,依法加强了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切实维护了承包农户切身利益,为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建立农业大数据,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二、夯实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基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照《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湘农联〔2015251号),要抓紧全面完成首次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入馆任务。要建立首次确权登记档案继续由档案部门管理、供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共享查阅,农村承包地数据共享后,相关部门后续产生的确权档案由部门自行管理的制度体系。对照《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1715号)要求,抓紧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其信息应用平台。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与同级政务管理部门协调好IP地址和端口信息,及时开通业务互联互通权限。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农办政改〔20208号)要求,做好农村土地承包数据的保管、更新、使用等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数据共享,相关部门提出共享需求的,报同级党委、政府审批,按照共享政策和保密规定,建立端口接入、数据推送等管理机制。除特别许可情况外,原则上不支持另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数据库及运行机制。不得违法违规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数据及档案资料。

  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

  土地承包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承包合同记载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依规按程序及时申请变更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双方应当依法依规按程序及时申请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出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情形的,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农户承包地块的;因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导致承包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或部分灭失的;因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承包农户消亡的等;发包方应主动组织承包方依法依规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制度,通过信息应用平台以数据更新包的形式对发生变更的合同实行日常变更管理。土地承包合同发生变更后,应当确保变更信息及时进入土地承包数据库,并按照要求逐级完成数据更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关于修订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文件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9218)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各地要抓紧建

  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日常变更工作机制,明确专人或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及相关调查成果、申请申报材料等纸质和数字化成果的管理,以确保维护承包农户合法权益查有实据,推动农村承包地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数据支撑。

  四、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管理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延续和发展,属于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范围。为明确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县市区要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全省统一规范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对经营主体再流转土地经营权或依法依规设定融资担保权利的,建立须经承包农户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书面备案的管理制度。加强流转合同日常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行机制,规范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合同签订、权益评估、融资担保、档案管理等服务。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为流转双方提供便捷服务,并依法实施有效监管。

  各地应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抓紧制订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并以市州为单位于628日前将落实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

  联系人:曾书尧,联系电话:0731-82213187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6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