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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秭归:构筑“村落规约”长效机制促进乡村基层治理

日期:2017-06-13 作者: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 来源:《 农民日报 》(2017年06月10日 02 版) 【字号: 打印本页

  针对现实中村规民约一直处于“贴在墙上、说在嘴上、不挂心上”的悬浮困境,湖北省秭归县依托“幸福村落”建设,将村落作为村规民约制定与实施的基本单元,以村落共同利益为动力,以形式内容“接地气”为突破点,以建立监督、竞争、奖惩三大机制为保障,实现村规民约真正得民心、暖民心,最终内化于民心,形成基层治理新格局。

  搭建平台,找准村民自治的最佳单元点,变“独角戏”为“大合唱”。村规民约的生命力在于村民广泛的参与和认同。秭归县依托“幸福村落”建设,将“小聚居”的村落作为村规民约制定和实施的基本单位,在村落内组织规约制定,实现共识。一是划小村落单元,参与有平台。秭归县遵循“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原则,将全县186个行政村划分为2035个村落。在村落这一议事平台,村民既能减少路途遥远的奔波,又容易形成共同的意愿。二是推选村落理事,参与有组织。村落的村民以民主推选方式产生“两长八员”。“两长八员”一般都是村落能人,受到村落内村民的拥戴和认同。在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他们既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又能及时收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村落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写进本村落的村规民约,在本村落内生效。三是激发共同利益,参与有动力。秭归县从村落村民的共同利益出发,以“利益相关”促动村民共同参与,让村规民约有执行力、约束力。

  厚植底色,汲取乡风民俗智慧,变“花架子”为“真功夫”。为改变过去村规民约易流于形式、内容难以理解的困局,秭归县以“实用、有效、好记”为准绳,让村规民约更“接地气”。首先,形式上鼓励不拘一格。秭归县鼓励村规民约摆脱文件和法条的模板,采用民众喜闻乐见的表达形式。梅家河乡郑家岭的8个村落合力打造“村落文化小墙壁”,将自家村规民约的核心内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表达出来,吸引众多村民驻足。“讲卫生,洁环境,室内亮,庭院清;村道路,保畅通,常打扫,晴雨行……”屈原镇屈原村将本村的村规民约编制成“三字经”,读起来琅琅上口。其次,内容上强调因地制宜。各个村落依据自身特点形成差异化的村规民约。水田坝王家桥村是脐橙种植大村,山高坡陡,村落分散,要让脐橙收购商一家一户去称重量、谈价格几乎不可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每个村落自发约定以村落理事长为中间人,村民采摘脐橙后至村落理事长家中过秤打包,由理事长和收购商议价,以保证脐橙交易的顺利进行。最后,操作上强调简便易行。屈原镇屈原村的村规民约详细规定子女对家中老人的赡养义务:对每个老人全年给付大米350斤,上不封顶;给付的大米须颗粒饱满、纯洁,并由赡养人送到老人家中;给付的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支付一半,剩余的数量在12月30日前给付,每年腊月20日前一次性给老人猪肉50斤(熏干为准),食用油24斤,上不封顶”,简洁明了,利于村民执行。

  广引活水,构筑监督长效机制,变“废纸堆”为“常青树”。针对村规民约普遍难保长效的问题,秭归县引入监督、竞争、奖惩三大机制,保障村规民约活力长驻。一是政府把关,规避红线。为了避免村规民约与法律相悖,秭归县乡镇一级政府和村委会都会对各村落的村规民约进行必要审核。二是村落互学,取长补短。各个村落的理事长每个月都会召开理事长或党小组长会议,对本月本村落村规民约的修订情况进行汇报,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将被其他的村落学习,进而获得推广。三是适度奖惩,保证持续。村落可依据实际对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加以奖励,违背者施以惩罚。屈原镇西陵峡村将生活垃圾集中填埋纳入村规民约,违者将在本村落张榜公示,村民们严格执行,相互监督,村庄卫生明显改善。

  秭归县结合“幸福村落”建设推进村规民约的设立和实施,逐步培育了民众的规约意识,扭转了基层治理只“认人”不“认法”的局面,起到了教化民众、填补法治不足、促进基层有序治理的作用,村庄风气得到有效净化,守望相助、患难相恤的正能量得以广泛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