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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龙亢农场:探索农民就地城镇化

日期:2017-06-13 作者:农村改革试验区办公室 来源:《 农民日报 》(2017年06月12日 02 版) 【字号: 打印本页

  安徽省龙亢农场针对农场城镇发展过程中,持续发展钱从哪来、投资开发谁为主体、镇区事务怎么管理、进镇农民如何安居等问题,充分发挥垦地双方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农场城镇建设和管理新模式,促进农场城镇管理社会化和农民就地低成本城镇化,取得明显成果。

  加强管理制度和资金保障机制建设。一是统一规划管理,建立一体化建设机制。成立垦地联合协调领导小组,变农垦和地方两个管理主体为一个主体,统筹推进试验区三个乡镇和农场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垦地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编制《龙亢农场试验区总体发展规划(2010-2030年)》和城镇控制性规划,将龙亢农场与周边龙亢、河溜、徐圩三个乡镇纳入同一规划,支持龙亢农场城镇率先发展,吸纳农民进镇安居乐业。二是条块支持与市场运作,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怀远县和安徽省农垦集团制定了“双预算”“两不取”和“一倾斜”政策,共同构筑农场城镇建设管理的资金保障。怀远县对农场区域内产生的县级可用财力全额预算为农场发展基金,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管理服务支出;农垦集团对农场经营所得、“双预算”资金一分不取,支持区域发展;垦地双方在政策、项目上对试验区予以支持倾斜。同时以怀远农商行为平台开展金融合作,农场出资7500万元入股农商行,进行市场融资运作,为城镇建设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组建城镇开发建设主体,注入建设发展持续动力。农垦集团与怀远县政府支持成立龙亢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安徽农垦龙亢垦区投资公司,进行城镇商业项目运作和城镇基础设施等公益性建设。省农垦集团给予土地指标倾斜用于保障农场城镇建设,怀远县支持农场盘活存量用地,在规划建设、房屋征收、土地出让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农场提供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商业开发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城镇开发产生的收益通过“双预算”渠道用于城镇道路、管网、路灯、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农场城镇发展良性循环。

  创新城镇事务管理方式,激活场办城镇发展活力。改革农场管理职能,在农场内部将农场的企业经营和社会管理分开,实现社企分开、管办分离。社会管理方面设置试验区办公室、土地分局、规划建设局、综合管理局等,负责社会管理事务,实行预算化管理。县政府采取派驻服务人员以及授权委托的方式解决场办城镇社会管理权限问题。县政府在农场设立龙亢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服务事务,服务前移,提高办事效率;批准农场成立社区管理委员会,下设5个居委会,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同时,授权农场成立综合执法中队,开展行政综合执法;城镇管理服务所需费用由怀远县“双预算”资金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解决。

  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搭建农民就业创业平台。龙亢农场新型城镇化建设吸引周边大量富余农民进入到农场城镇居住生活。为了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有发展,怀远县批准设立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全面构筑产业支撑平台。2014年,以龙亢农场产业集中区为基础,垦地合作共建省级龙亢经济开发区,聘请专业机构对试验区中心镇和开发区进行一体化规划,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推动了农民就近低成本城镇化。

  通过5年的改革试验,龙亢农场城镇建设快速发展,吸纳能力不断增强,农场城镇累计新建住宅近5000套,城镇面积增加超过50%,吸纳周边农民1.5万人进镇居住;产业支撑能力加速形成,目前开发区入驻企业18家,提供就业岗位超过3000个,预计到2018年,开发区入住企业将达到50家,提供就业岗位8000个以上。